海外留学成本上涨 如何上个“更便宜”的学?******
羊城晚报记者 孙唯 实习生 梁欣雨
近年来,不少家庭选择送孩子出国留学。相比国内就读,国外留学的学习与生活开支高昂,对一般家庭来说存在一定的经济压力,所以在选择留学时,留学成本是不得不考虑的一个因素。近年来,国外留学费用一直呈上升趋势。除了不断上涨的学费,住房、食物、交通、书籍等与生活有关的费用也受物价上涨的影响而提高。
欧美地区大学学费上涨较快
大学学费是留学总费用的主要构成之一。由于疫情导致各国经济较低迷,疫情期间的食物原材料、住宿等运营成本也全面上涨,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其他经济衰退因素的压力,多数学校不得不上涨学费。近年来,许多留学生家庭都感受到了学费上涨的压力。
欧美地区的大学学费上涨较快。以英美两国为例,根据U.S. News的年度调查数据,在2022-2023学年,美国公立和私立学校的大学平均学费都有所上涨,私立大学的平均学杂费更是上涨了约4%。今年年初,斯坦福大学董事会宣布:2022-2023学年的学费增加4%,本科生就读年成本将上调至77034美元,其中学费为57693美元。2022-2023学年,耶鲁大学的本科学院就读总成本上涨至80700美元,相比去年77750美元,涨幅约为3.8%,其中学费为62250美元。
英国各院校专业每学年的学费平均增长了1000英镑,部分院校对热门专业的学费进行大幅上调。牛津大学2022年秋季国际生学费比上一年上涨1000-1500英镑,而2023年学费则比2022年暴涨1000-5000英镑。热门专业的学费,材料科学暴涨至44240英镑/年,涨幅5230英镑;政经哲专业学费35080英镑/年,涨幅5580英镑;临床医学学费52490英镑/年,涨幅3890英镑。剑桥大学的医学专业学费已接近6.4万英镑/年,较去年涨幅接近3000英镑,是英国大学里学费最高的专业。
加拿大高等院校的学费一般低于英美澳等国家,学费多少取决于院校、学位、专业、是否为国际学生等。根据加拿大统计局发布的2022-2023学年大学学费报告,加拿大本科生的平均学费为6834加元,比上一学年增长约2.6%。加拿大研究生的平均学费为7437加元,比上一学年增长约1.7%。在加拿大所有省份中,诺瓦斯科舍省、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研究生学费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42.4%、26.2%、34.4%。对于国际留学生而言,近年来的平均学费持续增加。以本科为例,2002年时,国际生学费仅是本地生学费的2倍左右;如今,国际生学费已达到本地生学费的4.2倍。
生活成本高受物价上涨影响明显
留学生们的生活成本受通货膨胀影响明显,物价上涨是影响留学生们生活开支的重要因素。以加拿大为例,据加拿大统计局数据,2021年4月到2022年4月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上涨了6.8%,加拿大人购买食品的费用增加了9.7%,这是自1981年9月以来的最大涨幅,住房成本也以1983年以来最快的速度上涨。
对于留学生而言,生活费用占比较高的部分是房租。以英国为例,2022年,受访学生的平均月租金为455.4英镑,虽然相较去年下降了12%,但租房支出依旧高于中国国内房租水平。曼彻斯特的房租最贵,平均每月需要556.5英镑,其次是考文垂、布里斯托、埃特伯雷,这些城市的平均月租金都超过了500英镑。
生活成本的高低还受到留学生们常住的地段和个人消费习惯的影响。例如,在澳大利亚,与黄金海岸和堪培拉等城市相比,悉尼和墨尔本地区的生活费用对国际学生来说要贵得多。在悉尼留学的段同学说道:“如果你平时在国内花钱比较大手大脚,衣服化妆品经常换,那么出国的话就会觉得生活开支变少了,因为国外的奢侈品、化妆品打折得很厉害。如果本身在国内就比较节俭,出国后的消费也是基本的衣食住行的话,反而会觉得生活开支变大了,因为国外所有的消费一旦换算成人民币和国内比较就会贵很多。”
国外的吃、住、行等基本需求的开销比国内要高许多,为此,许多留学生改变了部分生活习惯。英国华威大学的小陈介绍道:“英国的打车、公交、外卖费用都不比国内便宜。在国内坐一次公交大概花2块钱,但在英国坐一趟单程的公交大约要花2镑,相当于人民币16块。”出国前,学生们躺在床上打开手机,不过半小时,就可以花合适的价格购买到想吃的丰盛外卖。然而,国外的外卖却不似国内的外卖般物美价廉。“国外点一顿外卖至少得十几镑,相当于人民币一百多,而自己做饭估计只需要花3镑到5镑。”
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开销,还有一些无法预料、意想不到的非固定生活支出,例如初到留学国家准备生活用品的费用、医疗保险消费、外地旅游消费、每月的水电煤气费用等。特别是在今年欧洲能源危机的影响下,冬天到来,供暖费预计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英国能源监管机构Ofgem认为,今年冬天英国能源账单的增长速度可能将超出此前的预测。
降低成本,学生与家长有话说
在留学成本日趋提高的当下,留学生与家长们是怎么应对的呢?
尽可能在国内就通过语言考试。现在国外很多大学都为留学生设立了语言课程。然而,在海外就读语言课程意味着增加了留学生的留学时间与花费,因此,留学生们最好在出国前就打好语言基础。在加拿大留学的阿豪同学的妈妈也建议:“要提前做好准备,雅思在国内就要通过,不要留到国外再补齐语言技能。”
关注学校政策,努力争取奖学金与助学金。例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在2021-2022年的学杂费标价为56010美元,但学生在获得助学金后,当年的平均学费约为16562美元。哈佛大学为55%的本科生提供了平均62613美元的按需奖学金或助学金。
英国也有部分高校有奖学金。英国文化教育协会中国区主任包迈岫介绍:“有很多奖学金正在为国际学生颁发,以此鼓励学生的多元化学习。”例如,2022-2023学年就有18所高校为中国学生提供26个非凡英国奖学金名额,并鼓励中国学生申请。
选择“性价比”高、投资回报率高的学校与专业。包迈岫表示:“英国的本科课程通常只有三年,而研究生课程通常为一年,因此学生可以比其他国家的学生更快地进入工作岗位,就投资回报而言,这是一项巨大的投资,也是一种经济性的选择。”
在留学城市勤工俭学。目前,中国留学生可以在部分留学国家通过兼职、带薪实习、担任助教、在网上售物等方式获得部分经济收入。不过,虽然勤工俭学成为不少留学生增加收入的普遍选择,但学生们的收入基本只能满足日常开销,且勤工俭学是对个人时间安排的考验。在英国伦敦的小徐介绍道:“有很多中国留学生在中餐厅或中超做兼职,但全职还是比较少的,毕竟出来留学不能本末倒置。”
如果外卖贵却吃不饱,可以选择在学生食堂就餐。以德国为例,德国各大城市设立的学生食堂的食物价格便宜,种类齐全,是经济实惠的用餐选择。当然,如果留学生们想要在国外吃得又便宜又健康,还符合自己的口味,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自己做饭。在加拿大多伦多留学的小梁表示:“在这里一顿外卖比国内贵很多,所以自己做饭最省钱。”如果选择在距离学校远的地方租房,经常打车将会有一笔不菲的交通费用支出。因此,她还建议平时少打车,用好公共交通。“我一般会摸清楚当地的公交和地铁线路,合理运用这些交通工具也能省下一笔钱。”
即使目前留学受成本高涨的影响,家长们依旧愿意全力以赴支持孩子出国留学。在加拿大就读的留学生阿香的母亲介绍道:“我们家在选择让孩子出国留学的时候,不会因为留学成本问题就放弃某一个地区或学校。只要是孩子想去的、未来前景好的学校和地区,我们都会全力支持。”家长们希望孩子在外安心学习即可,不用过分担心成本问题,“孩子出去留学肯定是以学业为主,我们也不希望孩子因为经济开支问题边上学边打工。”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